根据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》和有关规定,政协安康市汉滨区第十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:
接受卜兆芬、陈勇军、寇华因工作职务变动,辞去政协安康市汉滨区第十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、委员的请求,报政协安康市汉滨区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备案。接受马明利、白锋、成敏、刘振、李可可、李齐芳、杨家成、张峰涛、陈旭楠、陈耀丽、郑星、胡代娆、胡永斌、晏荣军、黄婷、康健、魏铁牛因工作职务变动原因,辞去政协安康市汉滨区第十六届委员会委员的请求。接受卜先侠、李忠宁、李青刚因个人原因,辞去政协安康市汉滨区第十六届委员会委员的请求。
编辑:李娇